北京师范大学京师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制度实施办法
北京师范大学京师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制度实施办法
北京师范大学京师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制度实施办法(2003年9月17日北京师范大学校长办公会议通过)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高层次学术人才队伍建设
想要了解北京师范大学“京师学者奖励计划”中特聘教授的诸多优势?不妨一探究竟,这里汇聚了众多值得深入挖掘的亮点。
制度宗旨与聘任方式
该制度旨在推动学校各学科的发展,特别设立了教授岗位,并通过岗位聘用制进行安排。这些岗位的设置是基于学校的实际需求。这种安排确保了岗位设置与学校学科发展需求的高度契合,增强了其针对性。此外,我们积极在全球范围内广泛吸纳校外人才,借助公平竞争、精选人才、严格审查和灵活调整等多种方式,力求挑选出最杰出的人才,就如同在众多宝石中精心挑选出最为璀璨的那一颗,为学科带来新的活力。
岗位设置情况
特聘教授的岗位一般设在二级学科范围内,并且每年都会进行审查并对外公布。这样的制度可以根据学科的发展状况进行灵活的调整,确保其科学性。对于已经实施“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并设立特聘教授岗位的学科,通常不会再增设该计划的特聘教授岗位,主要目的是为了防止岗位的重复设置以及资源的浪费。
学科申请条件
申请该岗位的学院必须拥有显著的学科特长和综合实力,并且还需为特聘教授提供优质的工作环境。为此,学院需具备强大的学术团队、充裕的科研资源等,这就像为种子提供肥沃的土壤,使得特聘教授能够更加高效地开展工作,充分挖掘其潜能。
岗位设置程序
各机构必须在3月15日之前提交岗位设置申请,并且要完成申请表格的填写。这样做是为了保证学校有足够的时间进行规划和审核。获批准的学科目录将在4月15日之前通知各机构,并向国内外公开发布,这样做既保证了信息的公开透明,也有助于吸引国内外优秀人才。
岗位基本职责
特聘教授必须全面承担其工作职责,他们每年在岗位上的工作时间至少得有九个月。这样的规定可以确保他们有充足的时间投入到教学和科研活动中。他们如同螺丝钉般,稳固地立足于自己的岗位,为学科进步作出贡献。负责创建这些岗位的学院或系所,必须提交候选人的名单,并且要附上至少两名来自国内外知名专家的推荐信,以此来保证选拔过程的权威性与公平性。
待遇保障与考核管理
学校在特聘教授任职期间,会提供必要的实验室和办公室等设施,同时负责挑选博士生和博士后,确保他们的科研活动能够顺利开展。对于在聘期结束后表现优异,且有意向继续留校工作的教授,学校将提供6至15万元人民币的住房补贴。该岗位采用了严格的任期目标评估与分级管理机制,负责日常管理的学院或系所,以及负责考核和公布结果的学校人事处,各自承担着各自独特的职责。这些考核结果对于衡量学科发展水平以及教师履行职责情况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大家对这种独特的教师聘请制度是否能够吸引更多杰出人才,看法各异。若您觉得这篇文章对您有所启发,不妨点赞,并且将它分享给更多的人。